小時候的我,因為家中經濟不好加上本身體質不佳,常常生病。


記得每次生病時,就是不用去上課的日子,在家又可以吃到雞腿、麵包等難得吃到的食物,還可以耍賴(因為排行老大,要做弟妹的榜樣),所以對生病這件事,竟有一點點喜歡。


直到四年級時,因生病而到下午才去上課。下午第一節課是自然,女老師上課時第一句話是:「我早上說的有沒有人不懂?不懂得舉手」,我舉起了手,女老師朝我走來就是兩巴掌,我楞在那裡,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。女老師又生氣的說:「你上課不認真!」,其他同學看不過,告訴老師:「她身體不好,早上請假」,女老師撇撇嘴說:「請假!誰叫你不早說!」滿腹的委屈只能往肚裡吞,當時爸媽還不曾如此打過我呢。 當然其他像考試成績不好,或功課未帶未作時的懲罰不曾間段


我不反對體罰,因為 適度體罰 可以讓小朋友有所警惕,讓他知道功課要寫、不可以欺負他人、或偷竊等等不當行為。現在的父母因為生的少或工作繁忙,對小朋友的教育或教養不甚重視,再修法反對適度體罰不是照成社會更亂嗎?


別忘了體罰只是身體上意識到別人不喜歡你做某一件事,卻不是真的改過自新,應該要告訴他哪裡出錯並導正他正確的方法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媽-遇見幸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